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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汇垠被撤销管理人登记:无合规风控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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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汇垠被撤销管理人登记:无合规风控负责人等

  中新经纬1月31日电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网站近日发布的纪律处分显示,中基协取消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汇垠”)会员资格,撤销其管理人登记。  据文号为中基协处分〔2023〕396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经查,华联汇垠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公司存在间接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定期向投资者支付固定收益的情形。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二是公司未按照《基金合同》风险揭示书的约定向投资者披露运用基金财产从事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三是公司在华联汇垠稳健6号私募投资基金产品不定期开放募集期间,未向投资者揭示产品底层资产存在重大风险。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9)》第一条第(九)项的规定。  四是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定期报告。以上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五是公司存在未及时更新“海隆邸天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者信息的情形。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六是公司无合规风控负责人。华联汇垠提供的员工花名册及基金产品运行材料显示,合规风控负责人周平已于2021 年2月5日离职,公司未聘任新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二条的规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审理情况,根据《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协会章程》第六条第三项,《会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中基协决定,取消华联汇垠会员资格,撤销其管理人登记。  文号为中基协处分〔2023〕397号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申军登记为华联汇垠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申军作为在中基协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其任职期间内机构的违规行为承担责任。中基协决定,对申军进行公开谴责。  文号为中基协处分〔2023〕398号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利丽桃经查为华联汇垠员工。根据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利丽桃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的行为。中基协决定,对利丽桃进行公开谴责。  据企业网站信息,华联汇垠是由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华联海融资产管理(横琴)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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